鬼蝠魟 游回大海了!
今晚凌晨00:30,我的臉書有好幾位熱心的臉友,告知在澎湖有一條鬼蝠魟被漁民捕獲。
我連夜致電澎湖縣農漁局陳高樑局長。
經過連繫,陳局長後來回覆表示已協調船家將其載往外海放生,游回屬於他的故鄉。
其邁要特別向漁民朋友呼籲,鬼蝠魟因具有生殖週期長、成長緩慢之特性世界自然保育聯盟(IUCN)在100年將此兩種鬼蝠魟於瀕危物種紅皮書(Red list)中列為易危(Vulnerable,VU)物種。為永續利用鬼蝠魟漁業資源,瀕臨絕種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又稱華盛頓公約;CITES)於102年6月將鬼蝠魟納入附錄二(AppendixΠ)貿易管制物種,以掌握、管制及追蹤其進出口量及進出口國家資訊。
我國亦有針對鬼蝠魟物種之保育及管理要點,另為掌握我國鬼蝠魟之資源狀況,農委會於105年5月24日公告「鬼蝠魟漁獲管制措施」,並於7月1日正式實施。捕獲者須於返港後一日內向當地直轄市、縣(是)政府漁業主管單位、農委會漁業署以及國立台灣海洋大學環境生物與漁業科學系水產資源研究室通報。
且須留置魚體二十四小時,供農委會漁業署指定學術單位進行科學採樣及蒐集生物學資料。
請捕獲漁民特別留意,未盡通報義務,或留置魚體二十四小時供本會漁業署指定學術單位進行科學採樣及蒐集生物學資料者,依漁業法第六十五條第六款規定,核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祝福這隻鬼蝠魟平安,也感謝大家對於海洋環境的關注。
鬼蝠魟漁獲管制措施:https://goo.gl/q3c6e2